晚报链接:http://wb.sznews.com/html/2013-12/14/content_2719785.htm
12月初网络风行的四格漫画《妈妈再打我一次》疯传,人们在“忍笑不住”之余有没有人想过这是不是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,当人们的生活节奏已经快到吃饭要大口吐、走路要小步跑;看文章不能超过七十个字、看视频不要超过四十秒的高度紧张生活状态下、人们不胜重负后的一种畸形的情绪渲泻方式呢?人们在退行,退行到在享受用最原始的“打”的方式来完成攻击驱力满足后的快感。直到十岁女孩摔童案的发生,让人们再一次的落地,再次的思考“打”这样的原始行为究竟带给了孩子什么?
中国的传统文化曾经历过打死自已的孩子不违法的朝代,代际相传至今天,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违法的行为,但由于文化传承的印刻,认为打自已的孩子是“天经地义”“是为他好”的父母大有人在。凡事均无绝对,不是打孩子就绝对的不好,比如:当年幼的孩子做了有可能危害他健康成长的行为时(如处于细小事物敏感期的孩子总是去摸电插孔),这时就要在他行为发生的同时打下去,给孩子在行为与痛之间建立条件反射,让他再次有同样行为的同时产生痛感,以使不适宜的行为消退。但打过后要拥抱孩子,让孩子感受到这个痛只是与行为的链接,不影响他仍是父母的宝。
但当孩子由于年龄尚小,做了不符合父母意愿之事而被有暴力倾向的父母经常用“打”来解决问题时,有可能会带给孩子如下的伤害:
一、伤害孩子的自尊心,同时影响孩子自信心的构建。
二、过度的童年压抑与被控制,很有可能带来青春期的过度判逆。
三、武力只能让人心生厌恶,父母最终会丧失掉对孩子的教育权。
四、孩子是在不断的模仿中形成自我的,父母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,孩子就会习得,形成暴燥的性格。在生活中遇到不如意之事时,孩子能用的解决方式就是他习得的“打”。
所以十岁女孩摔童案的主角本身在家庭中常被父母虐打,这样的成长过程与她今天的摔童行为有着不容质疑的直接关联。